• 普通合伙企业的设立条件_2022年中级会计经济法必备知识点

    成功是日复一日努力的结果!如果您想顺利通过中级会计考试,则必须继续不断地学习。一起来看看法律的知识点吧!名师指导,直接点击考试中心会很困难!gtgtgt推荐阅读:中级会计2022总结《经济法》基础阶段的知识点,快来点击吧![知识点]普通合伙的成立条件lt/troggttroggt【章节】第三章合伙企业法律制度-单位普通合伙[内容导航]lt/troggt1.有两个或多个合作伙伴2.有合伙人认缴或实缴出资3.有合伙企业名称和生产经营场所4.有书面合作协议设立普通合伙的条件1.合伙人二人以上(1)普通合伙的合伙人人数不少于二人。《合伙法》没有规定合伙人的最大数量。(2)合伙人可以是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如独资企业、合伙企业)。(三)合伙人为自然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不得成为普通合伙的合伙人,但可以成为有限合伙人。(四)国有独资公司、国有企业、上市公司、公益事业机构、社会团体不得成为普通合伙人,但可以成为有限合伙人。2.合伙人认购或实际支付的出资(1)合伙人可以以货币、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或其他财产权出资。(2)普通合伙人可以出资劳务,有限合伙人不得出资劳务。(3)合伙人以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或其他财产权出资,需要评估的,可以由全体合伙人协商确定,或者可由全体合伙人委托的法定评估机构进行评估。(4)合伙人以劳务出资的,评估办法由全体合伙人协商确定,并在合伙协议中载明。(五)合伙人应当按照合伙协议约定的出资方式、出资额和缴款期限履行出资义务。3.有合伙的名称和生产经营场所的名称(一)普通合伙企业应当在名称中注明“普通合伙”。(二)特殊普通合伙企业应当在名称中注明“特殊普通合伙”。(三)有限合伙企业名称中应标明“有限合伙”字样。4.有书面的合伙协议(1)合伙协议应当依法由全体合伙人协商一致以书面形式订立。(2)合伙协议的修改或补充,须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但是,除非合伙协议另有规定。注意:以上中级会计考试lt/agt相关知识点选自郭守杰老师《经济法》讲义(本文为东澳会计在线原创文章,仅供考生学习使用,任何形式转载)...

    2022-06-01 合伙人普通合伙人 合伙人 普通合伙人 有限合伙人

  • 2022年注会经济法重要知识点:建设用地使用权的设立

    CPA正在准备经济法考试,相信各位考生,你们在学业上已经取得了一些成绩,但不要骄傲,只有不断前行,才能成功!小编整理了经济法学科的重要知识点,希望对大家备考有所帮助!注意,准备经济法考试需要时间,那就和小编一起学习吧!推荐阅读:ltatarget="_lak"gt2022年CPA《经济法》重要知识点全部整理完毕!热门推荐:ltatarget="_lak"tyle="fot-family:a-erifwhite-ace:ormal"gt学习计划强gt|思维导图|21道年度考题|2022年基础课程lt/agt|EayPa®热卖ltgt【内容导航】建设用地使用权的确立【章节】第三章产权法律制度——第六单元建设用地使用权【知识点】建设用地使用权的确立建设用地使用权的设立1.设立建设用地使用权,应当向登记机关申请建设用地使用权登记。建设用地使用权由登记确定。2.建设用地使用权可以通过转让或者划拨的方式设立。3.严格限制以划拨方式设立建设用地使用权。下列建设用地的土地使用权,根据需要,可以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准划拨:(一)国家机关和军队用地;(2)城市基础设施用地和公益性用地;(3)国家支持的能源、交通、水利等项目用地;(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使用的其他土地。4.用于商业开发的建设用地不得划拨建设用地使用权。5.建设用地使用权可以拍卖、招标或者相互协商的方式转让。其中,工业、商业、旅游、娱乐、商品房等商业用地,同一土地有两个或两个以上意向用地人的,应当采取招投标、拍卖等公开招标方式出让。/强gt不能采用拍卖或者招标方式的,可以采用相互协商的方式。注:本文知识点整理自东澳郭守杰-基础强化讲座课程讲义●●●●●●●gt快来试试《光一》的精彩内容,点击尝试更多内容gtgtgt11647855223950074389_001647855223950074389_00ltgt试试看

    2022-05-08 知识点 梗 知识点 高一中外历史纲要下知识点必修

  • 公司设立阶段的合同责任_2022年中级会计经济法必备知识点

    勤奋而顽强的研究总能让你更上一层楼。现在ItermediateAccoutig处于准备考试的基础阶段,小编为大家整理了基础阶段的相关知识点,快来看看吧!【知识点】lttroggt公司成立期间的合同责任强gt[章节]第二章公司法制-单元1公司成立[内容导航]1、退出投资的形式1、以发起人名义签订的合同公司成立期间的合同责任1.以赞助商名义签订的合同(一)发起人以设立公司为目的以个人名义签订合同,合同相对人要求发起人承担合同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2)公司成立后确认合同,或者实际享有合同权利或者履行合同义务,合同相对人请求公司承担合同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2、以公司名义签订的合同(一)保荐人以设立公司名义签订合同,合同相对人在公司设立后要求公司承担合同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2)公司设立后,有证据证明发起人利用设立公司的名义为自身利益与交易对方签订合同。公司以此为由主张不承担合同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但其亲属善意除外。注:以上中级会计考试相关知识点选自郭守杰先生《经济法》讲义(本文为东澳会计在线原创文章,仅供学生学习使用,禁止任何形式的转载)...

    2022-04-28

  • 有限责任公司的设立_2022年中级会计经济法必备知识点

    中级会计需要不断思考,学习如果你不不思考,你会失去理智,如果你思考而不学习,你会很危险!在学习的过程中,每个人都要学会思考和结合。2022年中级会计基础阶段知识点为大家整理好了,快来学习吧!【知识点】成立有限责任公司[章节]第二章公司法制-单元1公司成立[内容导航]1。注册资本2。公司章程3。法定代表人4。股东名册5。分支机构有限责任公司的成立1.注册资本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本是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对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本的实际缴纳和最低注册资本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2。公司章程(一)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必须由股东依法共同制定公司章程,并由股东在公司章程上签字盖章。(2)公司章程对公司、股东、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具有约束力。(三)高级管理人员是指上市公司的经理、副经理、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以及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人员。(四)有限责任公司章程应当载明下列事项(绝对必要事项):①公司名称和地址;②公司业务范围;③公司注册资本;④股东姓名或职务;⑤股东出资方式、出资额及出资时间;⑥公司的组织机构及其组建方式、职权、议事规则;⑦公司法定代表人;⑧股东大会认为必要的其他事项。3.法定代表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应为公司章程规定的董事长、执行董事或经理,并依法登记。4.股东名册(一)有限责任公司设立后,应当向股东出具出资证明。(二)有限责任公司应当编制股东名册,登记在股东名册上的股东可以根据股东名册主张行使股东权利。5.分支机构根据《民法典》,法人可以依法设立分支机构。分支机构以自己的名义从事民事活动,由此产生的民事责任由法人承担;也可先由分公司管理的财产承担,不足时由法人承担。注:以上中级会计考试相关知识点选自郭守杰先生《经济法》讲义(本文为东澳会计在线原创文章,仅供学生学习使用,禁止任何形式的转载)...

    2022-04-24 公司章程注册资本与营业执照 公司章程应载明其注册资本

  • 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_2022年中级会计经济法必备知识点

    没有做不到的事,只有你不想做!2022年中级会计的研究已经开始。为了方便大家学习,小编整理了基础阶段相关的中级会计知识点,快来和小编一起学习吧!【知识点】lttroggt成立股份公司[章节]第二章公司法制-单元1公司成立[内容导航]股份公司的设立成立有限公司1。发起人(1)发起人可以是自然人,也可以是法人;可以是中国公民,也可以是外国公民。(二)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不得少于2人,不得超过200人。其中,半数以上必须在中国有住所。2。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必须依法制定公司章程,公司章程对公司、股东、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具有约束力。3。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应当载明下列事项:(一)公司名称和住所;(二)公司的经营范围;(三)公司的设立方式;(四)公司的股份总数、每股金额和注册资本;(五)发起人的名称、认购的股份数量、出资方式和出资时间;(六)董事会的组成、职权、任期和议事规则;(七)公司法定代表人;(八)监事会的组成、职权、任期和议事规则;(九)公司的利润分配办法;(十)公司的解散、清算方式;(十一)公司的通知、公告方式;(十二)股东大会认为必要的其他事项。4。股份有限公司可以以发起募集的方式设立。5。发起设立(一)以发起方式设立股份有限公司的,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全体发起人认缴的股本总额。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对股份有限公司的实际缴纳注册资本和最低注册资本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二)发起人应当以书面形式全额认购公司章程所认购的股份,并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出资。6。筹款与设立(一)以募集方式设立股份有限公司的,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实缴股本总额。(二)以募集方式设立股份有限公司的,发起人认购的股份不得低于公司总股份的35%;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3)发起人认购的股份未缴足前,不得向他人发行股份。(4)股份有限公司的认购人未按时缴纳所认购股份的股价,公司发起人经公司发起人催促后在合理期限内未缴纳的,公司发起人单独募集股份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其募集有效。(五)创始大会发起人应在全额支付之日起30日内主持成立大会。成立大会必须有代表股份总数一半以上的发起人和认购人出席方可召开。(6)股份有限公司的发起人、认购人缴纳股款或者缴纳出资以换取股款后,除未按时募集足够的股份外,发起人未召集成立大会准时召开,或成立大会决议不设立公司的除外,其股本不得撤回。注:以上中级会计考试相关知识点选自郭守杰先生《经济法》讲义(本文为东澳会计在线原创文章,仅供学生学习使用,禁止任何形式的转载)...

    2022-04-24 发起人的概念 什么是发起人

  • [日]樱庭一树《为青年设立的读书俱乐部》pdf电子书下载

    《为青年设立的读书俱乐部》:直木奖获奖作家樱庭一树代表作,堪称少女般《百年孤独》,获日本“大学读书人大奖”。书名:为青年设立的读书俱乐部作者:[日]樱庭一树出版社:北京联合出版公司原作名:青年のための読書クラブ译者:刘姿君出版年:2021-9-25页数:216类别:外国小说格式:df、eu、moiISBN:9787559651181《为青年设立的读书俱乐部》作者简介:樱庭一树生于日本鸟取县。1999年以《夜空中满天繁星》获法米通大奖;2003年起,创作小说《GOSICK》系列受到读者热烈回应;2005年推出第一本单行本小说《不适合少女的职业》,并被改编为日剧;2007年以《赤朽叶家的传说》获得第60届推理作家协会奖,并入围第137届直木奖与第28届吉川英治文学新人奖;2008年凭借《我的男人》获得第138届直木奖。除此之外还有《糖果子弹》《荒野》《制铁天使》等作品。《为青年设立的读书俱乐部》内容简介:我们是学校里不起眼的一群,是异类。我们是读书俱乐部。圣玛丽安娜学园是东京一所历史悠久的贵族女校,校园的社团活动有两大台柱,一是【西方官邸·学生会】——学园的统领者,另一台柱则是【东方宫殿·戏剧社】——聚集了校内的各类美女。此外还有【北方文化流氓·新闻社】与之抗衡,至于南边,蜗居在一栋濒临废弃的红砖建筑里的,则是【南方怪人·读书俱乐部】。读书俱乐部的社员,几乎都是文静不起眼的少女,她们偏安一隅,啜饮着红茶,安静地阅读。不为人知的是,俱乐部的书架上隐藏着几本秘密的社团记录簿,被学园正史所抹杀的一桩桩珍奇事件,由无名的女生们连续不断地记录下来。异类们的百年黑暗历史,跨越不同时代,从1919年学园创办,到战后日本、泡沫经济、宽松世代……,承载着少女们的眼泪与喜悦、世界的变迁与潮流,堪称少女版《百年孤独》。...

    2022-04-08 直木奖是什么 直木奖获奖作品

  • 中级会计师《经济法》第二章公司法律制度答疑-有限责任公司的设立

    备战中级会计考试期间,大家是否遇到过难题?下面,东奥小编就为考生们精选了中级会计《经济法》科目的答疑问题及解析,希望对大家复习有所帮助!【提问】有限责任公司章程可以约定股东不按出资比例来形式投票权,那股份有限公司和合伙企业呢,也可以这样吗?合伙企业可以在合伙协议里约定不按照人数表决吗?【答疑】勤奋刻苦的同学,您好:1.不可以的,股份有限公司需要按持股比例表决。合伙企业表决是按照人数的。2.《合伙企业法》对合伙企业的表决办法另有规定的,按规定执行。没有法定要求的情况:(1)按照合伙协议约定的表决办法办理;(2)合伙协议未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实行合伙人一人一票并经全体合伙人过半数通过的表决办法。注:以上中级会计考试相关答疑内容出自东奥教研团队(本文为东奥会计在线原创文章,仅供考生学习使用,禁止任何形式的转载)...

    2022-04-05 合伙企业合同法 根据《合伙企业法》的规定

  • 抵押权的设立_2022年中级会计经济法第五章预习知识点

    没有一蹴而就的成功,只有日复一日的努力,想要在中级会计的学习中收获好的结果,就要在备考的路上坚持下去!预习阶段知识点已更新,速看!【知识点】抵押权的设立1.什么是抵押?为担保债务的履行,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财产的占有,将该财产抵押给债权人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债权人有权就该财产优先受偿。2.抵押财产(1)建筑物和其他土地附着物(如水塔、桥梁、林木等)可以抵押。(2)地①土地所有权不得抵押②建设用地使用权可以抵押【提示1】以建筑物抵押的,该建筑物占用范围内的建设用地使用权一并抵押。以建设用地使用权抵押的,该土地上的建筑物一并抵押。抵押人未依法一并抵押的,未抵押的财产视为一并抵押。(“房地一体”)【提示2】建设用地使用权抵押后,该土地上新增的建筑物不属于抵押财产。该建设用地使用权实现抵押权时,应当将该土地上新增的建筑物与建设用地使用权一并处分。但是,新增建筑物所得的价款,抵押权人无权优先受偿。(2016年综合题)③宅基地、自留地、自留山等集体所有土地的使用权不得抵押,但是法律规定可以抵押的除外。【提示1】乡镇、村企业的建设用地使用权不得单独抵押。以乡镇、村企业的厂房等建筑物抵押的,其占用范围内的建设用地使用权一并抵押。【提示2】以集体所有土地的使用权依法抵押的,实现抵押权后,未经法定程序,不得改变土地所有权的性质和土地用途。(3)其他可以抵押的财产①海域使用权②生产设备、原材料、半成品、产品③正在建造的建筑物、船舶、航空器④交通运输工具⑤法律、行政法规未禁止抵押的其他财产。(4)其他不得抵押的财产①学校、幼儿园、医疗机构等为公益目的成立的非营利法人的教育设施、医疗卫生设施和其他公益设施②所有权、使用权不明或者有争议的财产③依法被查封、扣押、监管的财产④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抵押的其他财产。3.抵押合同(1)设立抵押权,当事人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抵押合同。(2)流押条款(2016年综合题)根据《民法典》第401条的规定,抵押权人在债务履行期限届满前,与抵押人约定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时抵押财产归债权人所有的,只能依法就抵押财产优先受偿。4.抵押登记(1)不动产(2016年综合题)以不动产或不动产用益物权抵押的,应当办理抵押登记。抵押权自登记时设立。(2)动产①以动产抵押的,抵押权自抵押合同生效时设立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2020年综合题)②以动产抵押的,不得对抗正常经营活动中已经支付合理价款并取得抵押财产的买受人。【提示】《民法典》扩大了正常经营活动买受人规则的适用范围,该规则不再仅限于动产浮动抵押适用,而是适用于所有的动产抵押。5.抵押担保的范围担保物权的担保范围包括主债权及其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保管担保财产和实现担保物权的费用。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如未约定,全额担保)【相关练习题】【判断题】甲向乙借款,将自己的房屋抵押给乙,甲、乙在抵押合同中约定,若甲到期不返还借款本息,该房屋所有权归乙。借款到期,甲无力还款,乙有权主张取得房屋所有权,甲应当配合乙办理房屋过户手续。()【答案】×【解析】“若甲到期不返还借款本息,该房屋所有权归乙”属于流押条款,借款到期,甲无力还款,乙并不能直接取得抵押房屋的所有权,而是应将该房屋折价或拍卖、变卖以优先受偿。注:以上中级会计考试学习内容选自黄洁洵老师2021年《中级经济法》授课讲义(本文为东奥会计在线原创文章,仅供考生学习使用,禁止任何形式的转载)...

    2022-04-05 抵押权 抵押财产已经出租并转移占有的 原租赁关系 抵押权 抵押财产已经出租

  • 服务“三地一区”建设典型案例2: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安徽分所服务安徽皖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科创板IPO审计项目 (安徽科创板第一股)

    2022-04-05

  • 亚马逊 Kindle 携手中国扶贫基金会发起“书路计划”

    128亚马逊中国今天宣布,Kidle与中国扶贫基金会联合发起公益项目

    2022-04-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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